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統稱“科大訊飛”)通過訊飛開放平臺向開發者應用提供語音技術服務,本協議在開發者和科大訊飛間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開發者一經注冊或使用訊飛開放平臺上任何服務即視為對規則的理解和接受,開發者違反本規則時科大訊飛有權按其違反情況限制或停止向開發者提供語音技術服務,并有權追究開發者的相關責任。
本規則可由科大訊飛隨時更新,開發者可在訊飛開放平臺查閱最新版協議內容。更新后的規則及條款一經公布即代替原有規則,科大訊飛對此不再另行通知。如在科大訊飛修改規則后,開發者不接受修改后的規則,應立即停止使用語音技術服務,如開發者繼續使用語音技術服務,將視為已接受修改后的規則。
2.1 開發者:指經有效申請并經過科大訊飛同意,在自行開發的應用中使用訊飛開放平臺所提供語音技術服務的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開發者應經過企業或個人的實名認證 (opens new window),未通過認證的開發者不得在其開發的應用中使用在訊飛開放平臺上的語音技術服務。
2.2 應用:指由開發者自行開發的可向用戶提供各種服務的應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游戲類服務、工具類服務、電子商務類服務、視頻或音樂類服務等現存的各種服務。
2.3 訊飛開放平臺:指由科大訊飛所擁有、控制、經營的向開發者提供語音及其他技術服務能力的開放平臺。
2.4 用戶:是指所有直接或間接使用訊飛開放平臺上展示的各種應用和服務的用戶。
3.1?應用名稱不得超過10 個漢字或20個字符,不得含有特殊符號或空格。
3.2?應用名稱不得以電話、郵件、日歷等廣義歸納類、普遍且不具有識別性詞語來命名。
3.3 應用功能描述中不得包含特殊符號。
3.4?應用名稱、應用功能涉及第三方企業或產品的信息或其他內容時,需要有其相關方面的授權。
3.5 應用名稱、分類、應用功能描述與實際應用應有直接關聯,未明確說明應用使用場景與功能的將被下架。
3.6 用戶為規避應用付費而重復申請多個應用的將被下架。
4.1 反政治、反科學
4.1.1?應用不得含有反政府、反社會或不符合主流社會主義價值觀的內容。
4.1.2?應用不得含有煽動性的涉政言論、散布謠言,或其他法律明令禁止的內容。
4.1.3?應用不得含有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信息。
4.2 色情信息
4.2.1?應用不得含有色情 內容(對性器官或性行為的明確描述或展示)。
4.2.2?應用不得含有涉嫌宣揚傳播淫穢、色情內容信息,包括暴露圖片、挑逗內容。
4.2.3?應用內容不得含有非法色情交易的信息。
4.3 賭博、競猜和抽獎
4.3.1?應用不得以虛擬貨幣或真實貨幣直接進行押輸贏、競猜、參與賭博等。
4.3.2?應用不得以或包含炸金花(扎金花)、梭哈、百家樂、賭場、比大小、贏三張、三張牌、六合彩、輪盤、港式五張、21點、黑杰克等宣揚賭博的名稱作為應用的名稱。
4.3.3 應用不得通過虛擬貨幣兌換實物(現金或獎品)的方式,吸引用戶進行賭博、競猜等。
4.3.4 應用不得含有其他被認定為宣揚賭博內容。
4.4 宗教信仰和民族
4.4.1?應用內容不得涉及 誹謗、攻擊、歧視、侮辱相關宗教、文化或民族群體,或者會使部分特定群體遭受傷害。
4.4.2?應用對相關宗教文字的翻譯必須真實準確,不應宣揚迷信或具有煽動性。
4.4.3?應用內容不得包含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
4.5 暴力、血腥和人身攻擊
4.5.1?應用內容不得包含展示人或動物被殺戮、致殘、槍擊、針刺或其他傷害的真實圖片,描述暴力或虐待兒童 。
4.5.2?應用內容不得包含宣揚暴力血腥內容。
4.5.3?應用內容不得包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信息。
4.6 特殊類別應用
應用提供的相關服務屬于國家管制、專營、??氐忍厥忸I域服務的,如理財、金融、支付、新聞、媒體、醫藥等 ,開發者需通過相關的資質認證和行政審批,無法提供相關資料的將被下架。
4.7 法律要求
4.7.1?應用不得含有任何反對憲法所確定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的內容。
4.7.2?應用不得含有帶有虛假、欺詐等內容。
4.7.3 應用不得含有任何召集、推銷、鼓動犯罪或有明顯違背社會道德的內容。
4.7.4?應用不得含有任何法律法規禁止傳播內容的內容。
4.8 山寨、侵權
4.8.1?應用與應用名稱 、內容、元素、程序代碼等等信息不得與其他應用相同或類似,不得含有依靠抄襲、模仿等手段侵害他人權益 的內容 。
4.8.2?應用內容為特定節目或期刊的,需要提供相關資質授權證明。
4.9 其余內容要求
4.9.1?個人開發者暫不支持以下類型應用上架,包含但不限于購物類、平臺類(游戲、應用平臺)、單本小說(已出版或有明確歸屬作者)、侵權壁紙、個人音樂專輯、明星寫真。
4.9.2硬件應用內置語記、語音+等明確要求不能內置的不得上架。
5.1 應用功能
5.1.1應用中不得含有?Crash的程序 。
5.1.2?應用內不得含Bug(包括下載失敗、無法安裝或注冊、無法退出、功能無法使用等)的。
5.1.3?應用不得進行傳輸病毒文件、代碼程序導致破壞或擾亂應用正常使用的行為。
5.1.4?應用不得進行非法竊取或上傳用戶隱私信息。
5.1.5 應用不得進行惡意推廣廣告的行為。
5.1.6?應用不得進行有未說明的隱藏特性或有悖描述的內容行為。
5.1.7 應用不得進行泄露系統的高危端口,或者對系統的能力進行二次分發的行為。
5.1.8 應用使用訊飛提供的相關能力時,應當標注相關能力來自科大訊飛。
5.2 廣告信息
5.2.1?應用內容純粹為廣告應用 、無其他實質內容的將下架。
5.2.2?應用廣告存在模仿相關系統通知和警告誘導用戶點擊的行為將被下架。
5.2.3?應用內存在懸浮窗廣告、彈窗廣告應能夠一鍵關閉,不影響應用 正常使用。
5.3 推送消息
5.3.1?應用不得在應用關閉或后臺運行的情形下向用戶推送與自身產品無關的內容,如向用戶推送廣告、提示下載其他軟件等。
5.3.2?應用后臺推送的廣告、消息通知不可清除的情況將被下架。
5.3.3?應用不得存在強制推薦下載其他程序才能正常使用的行為。
5.4 隱私保護
5.4.1 應用在需要收集用戶數據時,應事先獲得用戶的授權同意,并應明確地告知用戶其相關數據收集的目的、范圍及使用方式。
5.4.2 獲取的用戶數據或其他開放平臺數據用于交易、披露、提供給第三方或其他本協議約定之外的用途的將下架。
5.4.3 擅自保存、修改、展示、聚合、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用戶數據,對用戶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下架。
5.4.4 用戶將相關訊飛能力的日志信息非法導出并共享給其他第三方的將下架。
5.5 應用經營
5.5.1 開發者不得賄賂開放平臺相關人員的行為,或者相關開發者有開放平臺內部人員的將下架。
5.5.2 應用相關企業或產品不得含有負面報道,不得對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聲譽造成影響。
5.5.3 應用服務量到達付費額度應在規定日期范圍內付費,否則應用將立即被下架。
5.5.4 應用通過創建后超過3個月未發布或應用60天內無服務調用的,可能將被下架。
5.5.5 惡意隱瞞訊飛開放平臺漏洞進行利用,從而非法獲利的將下架。
5.6 其他情況
5.6.1 開發者的應用違反上述規則中的任何禁止性規定或存在其他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文件的, 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有權立即終止應用對訊飛開放平臺上的語音技術進行調用,并將應用立即下架,且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給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造成損失的,開發者應予全額賠償。
5.6.2 經訊飛內部審核其他符合下架場景的產品,也將被下架。如相關應用已經購買了訊飛相關的服務, 則按照未使用部分的比例進行一定金額的退還 。
5.6.3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一些需要進行合規審核的情況,應用需提供有效的軟件安裝包或WEB應用,供審核人員體驗應用基本功能。如無法提供軟件安裝包或WEB應用,或者產品形態為硬件,應提供產品演示視頻,演示基本功能。